近日,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结合“渝巴片区执法交流会”后数据分析研判结果,靶向锁定一辆近期频繁往返重庆、巴中两地的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,经周密布控,成功将嫌疑车辆查获。
经调查核实,驾驶员与乘客互不认识,是通过电话联系乘车,约定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到重庆市城区,到目的地后每人需支付约定的乘车费用。根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“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”之规定,对驾驶员陈某进行相应行政处罚。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。
执法人员提醒: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安全没有保障,请广大群众在选择出行方式时,遇到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。